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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汽车配件商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汽车配件行业的规范管理,促进行业自律,协助政府相关部门规范汽配生产和流通次序,增强行业的横向联系和信息交流,扩大行业的宣传和影响,成立长沙市汽车配件商会。
第一条  商会名称:长沙市汽车配件商会
第二条  商会性质:长沙市汽车配件商会是经长沙市民政局依法注册登记的自筹资金、自主工作、自负盈亏、自负民事责任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行业性商会,其合法权益和正当活动受法律保护。其性质为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商会宗旨:组织、团结本商会会员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协调政府有关各职能部门,对本商会会员进行管理,加强会员的内部协作,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服务社会、服务会员,推动商会不断健康发展。
第四条  本商会将接受业务主管单位长沙市汽车电子行业管理办公室的和登记管理机关长沙市民政局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本商会地址:长沙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商会的业务范围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基本方针及政策,掌握行业动态,促进行业信息交流,提供市场信息反馈,开拓市场渠道;
二、制定商会的发展规划,对行业现状,发展趋势及要求等进行调查研究,并及时同政府职能部门取得联系,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对行业进行规范管理,从而起到在政企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制定行规、行约并监督实施;
四、组织商会会员进行横向联系和协作;
五、依据国家的政策和法规,制止商会行业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时向政府反映会员的要求和意见,维护商会会员的合法权益,不定期组织会员开展联谊宣传活动,为商会会员协调关系、调解纠纷、扶贫济困。
六、团结和教育会员遵纪守法,按国家的政策办事,提倡讲职业道德、讲信誉、讲质量,树立精神文明、物质文明的良好经营作风。
七、积极开展会内、会外的互助合作,文明经商的优质活动,提高会员识别和抵制假冒和伪劣商品的能力,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会员对优质服务活动进行观摩、评比活动。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商会的会员种类为: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商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商会的章程;
二、自愿加入商会;
三、在本商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四、凡参加本商会的活动应为本商会的会员。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商会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商会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商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商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商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商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商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商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如实汇报单位或个人(个人会员)情况。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商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商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3年(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3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商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负责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加入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商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商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商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商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商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  3  年。(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在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商会理事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一般应由理事长(会长)担任。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
本商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商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商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  本商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本人(或委托副秘书长、秘书)参加商会的各种会议时,具有一票表决权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商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商会有关会议决议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商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主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商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商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商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商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商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商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商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商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商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商议。
第四十二条  本商会终止商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商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商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商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商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 2007 年 1 月 11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商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商会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长沙市汽车配件商会
会员守则

    长沙市汽车配件商会会员守则     年   月   日第一届第一次会议通过: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按章纳税。
二、遵守商会章程,维护商会利益和信誉,严守商会机密。
三、重合同、守信用,讲诚信,坚持文明经商,合法经营,不断提高经营素质。
四、积极配合、支持、协助、参与商会开展一系列的国际国内大小型会展活动。
五、明码实价,不短斤少两,不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商品,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不搞欺行霸市,反对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
七、不采用不正当手段招收同行的骨干员工。
八、互通信息,配合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九、扶贫济困,义不容辞,会员有难主动援助。
十、团结互助,共同发展。
十一、内部意见,交由会内协调解决,不准互相攻击。



长沙市汽车配件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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